条款及细则
此次活动仅适用于2026年9月4日凌晨12时01分(GMT+8时间)至2026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GMT+8时间)期间(包含首尾日期)根据本条款与细则所完成的兑换(“活动”)。所有从香格里拉会积分兑换到KrisFlyer里程将享受额外KrisFlyer里程。所有从KrisFlyer里程兑换到香格里拉会积分将享受额外香格里拉会积分。
欲参加此次活动,您需同时为香格里拉会和新航KrisFlyer会员,并在兑换前将您的两个帐户连接。
一旦完成兑换将不可更改和/或取消。有关兑换不可撤销,也不可兑现现金。
香格里拉会额外积分和KrisFlyer 额外里程,以及经一般转换的香格里拉会积分和KrisFlyer 里程,将在成功兑换后8星期内计入您各自的帐户。
香格里拉会积分兑换为KrisFlyer里程的比例如下:推广期内,1香格里拉会积分可兑换1.625 KrisFlyer里程。至少1,000香格里拉会积分方可参与兑换。
KrisFlyer里程兑换为香格里拉会积分的比例如下:推广期内,12 KrisFlyer里程可兑换1.3香格里拉会积分。至少20,000 KrisFlyer里程方可参与兑换。每个日历年可参与兑换成香格里拉会积分的里程上限为180,000里程,包括本次活动。
于推广期内,将其香格里拉会积分成功兑换为KrisFlyer里程累计最高合资格兑换数量的前十(10)名会员,将按照其累计兑换的基础里程获享额外百分之十(10%)的奖励里程。
于推广期内,将其KrisFlyer里程成功兑换为香格里拉会积分累计最高合资格兑换数量的前十(10)名会员,将按照其累计兑换的基础积分获享额外百分之十(10%)的奖励积分。
若两名或以上会员累计兑换数量相同,则以会员首先达到有关兑换数量的交易时间戳作为排名依据。额外百分之十(10%)奖励将于推广期结束后四(4)周内存入相关会员账户。
此次活动不可与其他KrisFlyer或香格里拉会优惠或推广同时使用。
KrisFlyer 计划的相关条款与细则适用。浏览所有条款与细则,请点击此处。
香格里拉会相关条款与细则适用。浏览所有条款与细则,请点击此处。
「礼行千里」的相关条款与细则适用。浏览所有条款与细则,请点击此处。
新加坡航空和/或香格里拉就任何与活动有关的事项作出的所有决定均为最终决定。新加坡航空及/或香格里拉会保留于任何时候修改任何有关条款及细则或终止活动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
通过参与此次活动,您同意您提交的任何和所有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KrisFlyer会员号码、香格里拉会会籍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订阅促销电子邮件)可由新加坡航空公司和/或香格里拉为进行此次活动目的,收集、使用、披露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统称为“处理”)。您的所有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均应遵守新加坡航空公司的隐私政策(新加坡航空公司处理个人信息时适用)和/或香格里拉的隐私政策(香格里拉处理个人信息时适用)。
以上条款与细则之中文与英文版本如有出入,将以英文版本为准。
您和香格里拉之间因此次活动或本条款与细则而引起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您同意,您和香格里拉之间因本条款与细则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纠纷、争议、分歧或索赔,均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并依据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经《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下仲裁管理程序》修订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指定机构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为香港。仲裁员仅为一人。仲裁过程中应使用英文。
您和新加坡航空之间因此次活动或本条款与细则引起或与其相关的原因引起的任何争议将根据新加坡法律管理、解释和强制执行。您同意,其与新加坡航空之间因本条款与细则引起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异议或索赔将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AC”)根据现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规则进行仲裁并最终通过仲裁加以解决,仲裁规则被视为以提述方式纳入本条款中。仲裁地点应为新加坡。仲裁员仅为一人,并且仲裁过程中应使用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