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租住一个月。 租住不满三个月的客人须提前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租住超过三个月的客人须提前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并另行预付一个月的房租。 凡在预订的租住日期之前入住者,须加收尚未支付的租金总额的10%。入住服务式公寓产生的各项附带费用,每月月底结算。